乡村旅游已成为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未来旅游发展的新高地。发展乡村旅游也成为推动全域旅游发展、打赢脱贫攻坚战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途径和抓手。面对乡村旅游兴起的时机和市场需求井喷的机遇,应形成体制机制合力、激活市场内生动力、提升集聚发展能力、彰显标准特色魅力、厚植持续发展实力,加快推进乡村旅游发展。
激活市场内生动力。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和统一的市场交易规则,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,避免恶性竞争,为所有乡村旅游企业创造良好的市场生态。规范乡村旅游市场管理,以质量信誉为先,建立奖励和惩罚机制,规范乡村旅游企业行为,实行强制明码标价,杜绝“强买、强卖”现象。加强乡村旅游市场联合监管,通过旅游、公安、工商、市监等部门的协调行动,严厉打击假强买强卖欺诈等行为,规范市场销售秩序。严格实施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,实施乡村旅游企业引领示范工程,健全乡村旅游企业诚信体系(名单),动态梳理乡村旅游经营企业红黑名单,及时通报不诚信、违法违规经营企业名录。加强乡村旅游投诉受理工作,强化诚信经营,规范经营者行为。加大对乡村旅游经营监督管理处罚的力度,正确引导培育企业合理合法开拓经营,打击不良的销售行为和不合理的竞争。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,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,通过规范行业标准,开展行业自律,推进乡村旅游有序发展,提升游客消费满意度。
彰显标准特色魅力。制定乡村旅游标准制度,围绕地方文化特色,制定一批地方标准,以特色标准引领产品向个性化发展。实施标准引导,以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为突破口,为乡村旅游提供具有竞争力的标准支撑,稳步提升以产品和服务质量为基础的地区乡村旅游形象。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协会在标准体系建设中的作用,加强质量等级评定。加强规范提升和示范引领,以规范企业自我声明为手段,推动乡村旅游质量信誉建设,通过树立典型、提供样板的方式,促使以点带面,推进乡村旅游发展品质化、精品化发展。紧紧抓住“乡村”这个文化要素,充分利用地方特色文化元素,深入挖掘自身文化内涵,实现文旅深度融合。加大乡村旅游产品创新力度,推动乡村旅游产品业态差异化、多样化发展。大力打造地方特色乡村旅游产品,积极推动乡村旅游提档升级,增加乡村旅游产品种类,丰富乡村旅游产品业态,拓展多元化市场空间,以市场导向引领乡村旅游主体向品牌化发展。
提升集聚发展能力。乡村旅游集聚发展是乡村旅游发展的必然趋势,有利于推动乡村旅游产业创新,提升乡村旅游进展能力和发展质量。要依托重点景区、城镇周边等,通过基础设施建设、投资政策配套、服务设施与环境优化等措施,积极引导乡村旅游聚集发展,形成产业集群。统筹整合各类资金和项目,加大乡村旅游示范区(点)建设力度,加快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打造。拓展延伸乡村旅游产业链,形成“吃、住、行、游、购、娱”完整的服务体系,增加规模效应,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乡村旅游产业化、产品特色差异化、产品质量标准化、市场交易规范化。推动企业抱团发展,扩大乡村旅游市场规模。
形成体制机制合力。体制机制创新是乡村旅游发展的前提,要完善乡村旅游发展顶层设计,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机制,打破目前事实存在的乡村旅游管理条块分割现象。在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下增设乡村旅游发展专项组,负责筹划、指导、组织和协调工作,统筹解决乡村旅游发展中的有关问题。加大乡村旅游发展整合力度,统筹立项、用地、税收、信贷、融资、人才等方面资源和政策,联合出台乡村旅游专项优惠政策,培养扶持一批有实力、有品牌、带动性强的乡村旅游龙头企业。联系建立乡村旅游发展激励机制,设立乡村旅游发展专项基金,实施乡村旅游普惠制,鼓励资本、资源、技术、人才流向乡村旅游领域。(瀛溪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