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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预防艾滋病、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范(2020年版)的通知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品创格万词霸屏推广公司     发布日期:2020-12-07  来源:人民网  浏览次数:63
核心提示: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:为进一步规范全国预防艾滋病、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,推进消除母婴传播进程,我委制定了《预防艾滋病、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范(2020年版)》(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)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20年11月12日(信息公开形式:主动公开)预防艾滋病、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范(2020年版)为贯彻落实《“健康中国2030”规划纲要》,进一步规范全国预防艾滋病、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(以下简称预防母婴传播)工作,推进消除母婴传播

新京报快讯(记者 许雯)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如何设置和管理将有规可循。记者今日(10月15日)从国家卫健委获悉,《托育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》和《托育机构管理规范(试行)》自10月8日起正式实施。新规规定,托育机构工作人员应满足无虐待儿童记录等条件。

文件规定,新建居住区应当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托育机构。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完善托育机构,满足居民需求。

文件提出,托育机构应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,尊重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,最大限度地保护婴幼儿,确保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。

托育机构应当建立照护服务、安全保卫等监控体系。监控报警系统确保24小时设防,婴幼儿生活和活动区域应当全覆盖。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日。

文件明确规定,托育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,热爱婴幼儿,身心健康,无虐待儿童记录,无犯罪记录,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。

此外,托育机构发现婴幼儿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,应当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
 
关键词: 孕产妇 母婴 预防 传播
 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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